(含10万吨BOT项目、5万吨委托运营项目),均已投产运营多年,具备稳定的现金流及经营收益。 本次收购事项,有助于集团进一步提升于辽宁地区的污水处理业务规模,完善东北区域的业务布局,强化区域市场竞争力,同时为集团带来稳定的经营回报。董事认为,本次收购事项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,买卖协议条款公平合理,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。责任编辑:卢昱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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